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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光中的散文集

发布时间:2021-05-10   来源:散文    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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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余光中,当代著名作家、诗人、学者、翻译家,出生于南京,祖籍福建永春。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余光中的散文集,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!

  从母亲到外遇1

  “大陆是母亲,台湾是妻子,香港是情人,欧洲是外遇。”我对朋友这么说过。

  大陆是母亲,不用多说。烧我成灰,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。那无穷无尽的故国,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,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,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。不但是那片后土,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、那下面早歇下的,所有龙族。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,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。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,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:“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/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。”长江断奶之痛,历四十三年。洪水成灾,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。这许多年来,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、低呓着中国,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,被西潮淘空。

 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,你怎能送她一首《菩萨蛮》?

 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,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,其中有实有虚,有形有神,必须兼容,才能立体。乡情是先天的,自然而然,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。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,更在地理、人民、历史、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,是一种“四舍五入”的含混观念。朝代来来去去,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。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:我们只听说有文化,却没听说过武化。要动用武力解放这个、统一那个,都不算文化。汤玛斯·曼逃纳粹,在异国对记者说:“凡我在处,即为德国。”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,而非纳粹政权。同样地,毕卡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,也不是什么“背叛祖国”。

  台湾是妻子,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,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,从投稿的“新秀”变成写序的“前辈”,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。几乎是半世纪前,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,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,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。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,香港十年,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,而次久的正是高雄。我的《双城记》不在巴黎、伦敦,而在台北、高雄。

  我以台北为家,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,“像虫归草间,鱼潜水底”,蛰居了二十多年,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,还有廿三本书。及至晚年海外归来,在这高雄港上、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。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,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。西子湾恰恰相反,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,却海阔天空,坦然朝西开放。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,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。诗人晚年,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,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。

  不幸失去了母亲,何幸又遇见了妻子。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。在实际生活上,我的慈母生我育我,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,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。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,怎会有今日的我?在隐喻的层次上,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。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《断奶》一诗,而以这么三句结束:

 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

  断奶的孩子,我庆幸

  断了嫘祖,还有妈祖

  海峡虽然壮丽,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,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,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,也难将伤口缝合。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,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。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,真难两全。无论在大陆、香港、南洋或国际,久矣我已被称为“台湾作家”。我当然是台湾作家,也是广义的台湾人,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。但是我同时也是,而且一早就是,中国人了:华夏的河山、人民、文化、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“家当”,怎么当都当不掉的,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“胎记”,怎么消也不能消除。然而今日的台湾,在不少场合,谁要做中国人,简直就负有“原罪”。明明全都是马,却要说白马非马。这矛盾说来话长,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:“莫为五十年的政治,抛弃五千年的文化。”

  香港是情人,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,最后虽然分了手,却不是为了争端。初见她时,我才二十一岁,北顾茫茫,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,一年后便东渡台湾。再见她时,我早已中年,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,而她,风华绝代,正当惊艳的盛时。我为她写了不少诗,和更多的美文,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,要去当场求证。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“后期”创作的盛岁,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,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,蔚然乃成沙田文风。

 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,不但东西对比、左右共存,而且南北交通,城乡兼胜,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。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,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。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,两岸的灯火争妍,已经璀璨耀眼,再加上波光倒映,盛况更翻一倍。至于地势,伸之则为半岛,缩之则为港湾,聚之则为峰峦,撒之则为洲屿,加上舟楫来去,变化之多,乃使海景奇幻无穷,我看了十年,仍然馋目未餍。

 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,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,安静的校园,自由的学风,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,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,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。于是我这“台湾作家”竟然留下了“香港时期”。

  不过这情人当初也并非一见钟情,甚至有点刁妮子作风。例如她的粤腔九音诘屈,已经难解,有时还爱写简体字来考我,而冒犯了她,更会在左报上对我冷嘲热讽,所以开头的几年颇吃了她一点苦头。后来认识渐深,发现了她的真性情,终于转而相悦。不但粤语可解,简体字能读,连自己的美式英语也改了口,换成了矜持的不列颠腔。同时我对英语世界的兴趣也从美国移向英国,香港更成为我去欧洲的跳板,不但因为港人欧游成风,远比台湾人为早,也因为签证在香港更迅捷方便。等到八○年代初期大陆逐渐开放,内地作家出国交流,也多以香港为首站,因而我会见了朱光潜、巴金、辛笛、柯灵,也开始与流沙河、李元洛通信。

  不少人瞧不起香港,认定她只是一块殖民地,又诋之为文化沙漠。一九四○年三月五日,蔡元培逝于香港,五天后举殡,全港下半旗志哀。对一位文化领袖如此致敬,不记得其他华人城市曾有先例,至少胡适当年去世,台北不曾如此。如此的香港竟能称为文化沙漠吗?至于近年对六四与的抗议,场面之盛,牺牲之烈,也不像柔驯的殖民地吧。

  欧洲开始成为外遇,则在我将老未老、已晡未暮的善感之年。我初践欧土,是从纽约起飞,而由伦敦入境,绕了一个大圈,已经四十八岁了。等到真的步上巴黎的卵石街头,更已是五十之年,不但心情有点“迟暮”,季节也值春晚,偏偏又是独游。临老而游花都,总不免感觉是辜负了自己,想起李清照所说:“春归秣陵树,人老建康城。”

  一个人略谙法国艺术有多风流倜傥,眼底的巴黎总比一般观光嬉客所见要丰盈。“以前只是在印象派的画里见过巴黎,幻而似真;等到亲眼见了法国,却疑身在印象派的画里,真而似幻。”我在《巴黎看画记》一文,就以这一句开端。

  巴黎不但是花都、艺都,更是欧洲之都。整个欧洲当然早已“迟暮”了,却依然十分“美人”,也许正因迟暮,美艳更教人怜。而且同属迟暮,也因文化不同而有风格差异。例如伦敦吧,成熟之中仍不失端庄,至于巴黎,则不仅风韵犹存,更透出几分撩人的明艳。

  大致说来,北欧的城市比较秀雅,南欧的则比较艳丽;新教的国家清醒中有节制,旧教的国家慵懒中有激情。所以斯德哥尔摩虽有“北方威尼斯”之美名,但是冬长夏短,寒光斜照,兼以楼塔之类的建筑多以红而带褐的方砖砌成,隔了茫茫烟水,只见灰蒙蒙阴沉沉的一大片,低压在波上。那波涛,也是蓝少黑多,说不上什么浮光耀金之美。南欧的明媚风情在那样的黑涛上是难以想象的:格拉纳达的中世纪“红堡”(alhambra),那种细柱精雕、引泉入室的回教宫殿,即使再三擦拭阿拉丁的神灯,也不会赫现在波罗的海岸。

  不过话说回来,无论是沉醉醉人,或是清醒醒人,欧洲的传统建筑之美总会令人仰瞻低回,神游中古。且不论西欧南欧了,即使东欧的小国,不管目前如何弱小“落后”,其传统建筑如城堡、宫殿与教堂之类,比起现代的暴发都市来,仍然一派大家风范,耐看得多。历经两次世界大战,遭受纳粹的浩劫,岁月的沧桑仍无法摧尽这些迟暮的美人,一任维也纳与布达佩斯在多瑙河边临流照镜,或是战神刀下留情,让布拉格的桥影卧魔涛而横陈。爱伦坡说得好:

  你女神的风姿已招我回乡,

  回到希腊不再的光荣

  和罗马已逝的盛况。

  一切美景若具历史的回响、文化的意义,就不仅令人兴奋,更使人低徊。何况欧洲文化不仅悠久,而且多元,“外遇”的滋味远非美国的单调、浅薄可比。美国再富,总不好意思在波多马克河边盖一座罗浮宫吧?怪不得王尔德要说:“善心的美国人死后,都去了巴黎。”

 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

  南半球的冬天2

  飞行袋鼠“旷达士”才一展翅,偌大的新几内亚,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,大的一只,是维多利亚峰,那么小的一只,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。都是海拔万呎以上的高峰,此刻,在“旷达士”的翼下,却纤小可玩,一簇黛青,娇不盈握,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“南溟”之上。不是水波不兴,是“旷达士”太旷达了,俯仰之间,忽已睥睨八荒,游戏云表,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。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,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,倏已陆沉,我们的老地球,所有故乡的故乡,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,顷刻之间都已消逝。所谓地球,变成了一只水球,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,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,昼转成夜,春转成秋,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。故国神游,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。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,造物的水族馆,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,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,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,鼾声均匀。只是我的想象罢了,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,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。古往今来,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,星出星没,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。留下我,上天无门,下临无地,一只“旷达士”鹤一般地骑着,虚悬在中间。头等舱的邻座,不是李白,不是苏轼,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。一杯酒握着,不知该邀谁对饮。

 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,什么人都骗,就是骗不了“旷达士”。“旷达士”,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,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,再也网它不住。北半球飞来南半球,我骑在“旷达士”的背上,“旷达士”骑在云的背上。飞上三万呎的高空,云便留在下面,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。有时它层层叠起,雪峰竟拔,冰崖争高,一望无尽的皑皑,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。有时它皎如白莲,幻开千朵,无风的岑寂中,“旷达士”翩翩飞翔,人莲出莲,像一只恋莲的蜻蜓。仰望白云,是人。俯玩白云,是仙。仙在常中观变,在阴晴之外观阴晴,仙是我。哪怕是幻觉,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。

  “旷达土”从北半球飞来,五千哩的云驿,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。摩尔斯比(PortMoresby)浸在温暖的海水里,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,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,晓色中,显得生机都勃,绵延不尽。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,肤色深棕近黑,阔鼻、厚唇、凹陷的眼眶中,眸光炯炯探人,很是可畏。

 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,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了。太平洋水,澈澈澄澄清清,浮云开处,一望见底,见到有名的珊瑚礁,绰号“屏藩大礁”,迤迤逦逦,零零落落,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,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。珊瑚是浅红色,珊瑚礁呢,说也奇怪,却是青绿色。开始我简直看不懂,双层玻璃的机窗下,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,四周湖绿,托出中央一方翠青。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,前面似真似幻,竟又浮来一块,形状不同,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。猜疑未定,远方海上又出现了,不是一个,而是一群,长的长,短的短,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,玲玲珑珑,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,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。诗人侯伯特(GeorgeHerbert)说:

  色泽鲜丽

 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

  惊愕间,我真的揉揉眼睛,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,仔细看一遍。不是岛!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,不是突出在水面。啊我知道了,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”屏藩大礁”了。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,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,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。数百丛的珊瑚礁,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。

  如果我是人鱼,一定和我的雌人鱼,选这些珊瑚为家。风平浪静的日子,和她并坐在最小的一丛礁上,用一只大海螺吹起杜布西留恋那樱顾械拇济粤寺贰?墒俏也皇侨擞悖踔烈膊皇欠捎悖蛭“旷达士”要载我去袋鼠之邦,食火鸡之国,访问七个星期,去会见澳洲的作家,画家,学者,参观澳洲的学府,画廊,音乐厅,博物馆。不,我是一位访问的作家,不是人鱼。正如普鲁夫洛克所说,我不是犹力西士,女神和雌人鱼不为我歌唱。

  越过童话的珊瑚海,便是浅褐土红相间的荒地,澳大利亚庞然的体魄在望。最后我看见一个港,港口我看见一座城,一座铁桥黑虹一般架在港上,对海的大歌剧院蚌壳一般张着复瓣的白屋顶,像在听珊瑚海人鱼的歌吟。“旷达士”盘旋扑下,倾侧中,我看见一排排整齐的红砖屋,和碧湛湛的海水对照好鲜明。然后是玩具的车队,在四巷的高速公路上流来流去。然后机身辘辘,“旷达士”放下它蜷起的脚爪,触地一震,雪梨到了。

  但是雪梨不是我的主人,澳大利亚的外交部,在西南方二百哩外的山区等我。“旷达士”把我交给一架小飞机,半小时后,我到了澳洲的京城坎贝拉。坎贝拉是一个计划都市,人口目前只有十四万,但是建筑物分布得既稀且广,发展的空间非常宽大。圆阔的草地,整洁的车道,富于线条美的白色建筑,把曲折多姿回环成趣的柏丽·格里芬湖围在中央。神造的全是绿色,人造的全是白色。坎贝拉是我见过的都市中最清洁整齐的一座白城。白色的迷宫。国会大厦,水电公司,国防大厦,联呜钟楼,国立图书馆,无一不白。感觉中,坎贝拉像是用积木,不,用方精砌成的理想之城。在我五天的居留中,街上从未见到一片垃圾。

  我住在澳洲国立大学的招待所,五天的访问,日程排得很满。感觉中,许多手向我伸来,许多脸绽开笑容,许多名字轻叩我的耳朵,缤缤纷纷坠落如花。我接受了沈钅奇大使及夫人,章德惠参事,澳洲外交部,澳洲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,澳洲作家协会,坎贝拉高等教育学院等等的宴会;会见了名诗人侯普(A.D.Hope),康波(DavidCampbell),道布森(RosemaryDobson)和布礼盛顿(R.F.Brissenden);接受了澳洲总督海斯勒克爵士(SirPaulHasuck),沈钅奇大使,诗人侯普,诗人布和盛顿,及柳存仁教授的赠书,也将自己的全部译著赠送了一套给澳洲国立图书馆,由东方部主任王省吾代表接受;聆听了坎贝拉交响乐队;接受了《坎贝拉时报》的访问;并且先后在澳洲国立大学的东方学会与英文系发表演说。这一切,当在较为正式的《澳洲访问记》一文中,详加分述,不想在这里多说了。

  “旷达士”猛一展翼,十小时的风云,便将我抖落在南半球的冬季。坎贝拉的冷静,高亢,和香港是两个世界。和台湾是两个世界。坎贝拉在南半球的纬度,相当于济南之在北半球。中国的诗人很少这么深入“南蛮”的。“大招”的诗人早就警告过:“魂乎无南!南有炎火千里,腹蛇蜒只。山林险隘,虎豹蜿只,囗鳙短狐,王虺骞只。魂乎无南,蜮伤躬只!”柳宗元才到柳州,已有万死投荒之叹。韩愈到潮州,苏轼到海南岛,歌哭一番,也就北返中原去了。谁会想到,深入南荒,越过赤道的炎火千里而南,越过南回归线更南,天气竟会寒冷起来,赤火炎炎,会变成白雪凛凛,虎豹蜿只,会变成食火鸡,袋鼠,和攀树的醉熊?

  从坎贝拉再向南行,科库斯可大山便擎起须发尽白的雪峰,矗立天际。我从北半球的盛夏火鸟一般飞来,一下子便投入了科库斯可北麓的阴影里。第一口气才注入胸中,便将我涤得神清气爽,豁然通畅。欣然,我呼出台北的烟火,香港的红尘。我走下寂静宽敞的林荫大道,白干的犹加利树叶落殆尽,枫树在冷风里摇响眩目的艳红和鲜黄,刹那间,我有在美国街上独行的感觉,不经意翻起大衣的领子。一只红冠翠羽对比明丽无伦的考克图大鹦鹉,从树上倏地飞下来,在人家的草地上略一迟疑,忽又翼翻七色,翩扁飞走。半下午的冬阳里,空气在淡淡的暖意中兀自挟带一股醒人的阴凉之感。下午四点以后,天色很快暗了下来。太阳才一下山,落霞犹金光未定,一股凛冽的寒意早已逡巡在两肘,伺机噬人,躲得慢些,冬夕的冰爪子就会探颈而下,伸向行人的背脊了。究竟是南纬高地的冬季,来得迟去得早的太阳,好不容易把中午烘到五十几度,夜色一降,就落回冰风刺骨的四十度了。中国大陆上一到冬天,太阳便垂垂倾向南方的地平,所以美宅良厦,讲究的是朝南。在南半球,冬日却贴着北天冷冷寂寂无声无嗅地旋转,夕阳没处,竟是西北。到坎贝拉的第一天,茫然站在澳洲国立大学校园的草地上,暮寒中,看夕阳坠向西北的乱山丛中。那方向,不正是中国的大陆,乱山外,不正是崦嵫的神话?西北望长安,可怜无数山。无数山。无数海。无数无数的岛。

  到了夜里,乡愁就更深了。坎贝拉地势高亢,大气清明,正好饱览星空。吐气成雾的寒颤中,我仰起脸来读夜。竟然全读不懂!不,这张脸我不认得!那些眼睛啊怎么那样陌生而又诡异,闪着全然不解的光芒的好可怕!那些密码奥秘的密码是谁在拍打?北斗呢?金牛呢?天狼呢?怎么全躲起来了,我高贵而显赫的朋友啊?踏的,是陌生的土地,戴的,是更陌生的天空,莫非我误闯到一颗新的星球上来了?

  当然,那只是一瞬间的惊诧罢了。我一拭眼睛。南半球的夜空,怎么看得见北斗七星呢?此刻,我站在南十字星座的下面,戴的是一顶簇新的星冕,南十字,古舟子航行在珊瑚海塔斯曼海上,无不仰天顶礼的赫赫华胄,闪闪徽章,澳大利亚人升旗,就把它升在自己的旗上。可惜没有带星谱来,面对这么奥秘幽美的夜,只能赞叹赞叹扉页。

  我该去纽西兰吗?塔斯曼冰冷的海水对面,白人的世界还有一片土。澳洲已自在天涯,纽西兰,更在天涯之外之外。庞然而阔的新大陆,澳大利亚,从此地一直延伸,连连绵绵,延伸到帕斯和达尔文,南岸,对着塔斯曼的冰海,北岸,浸在暖脚的南太平洋里。澳洲人自己诉苦,说,无论去什么国家都太远太遥,往往,向北方飞,骑“旷达士”的风云飞驰了四个小时,还没有跨出澳洲的大门。

  美国也是这样。一飞入寒冷干爽的气候,就有一种重践北美大陆的幻觉。记忆,重重叠叠的复瓣花朵,在寒颤的星空下反而一瓣瓣绽开了,展开了每次初抵美国的记忆,枫叶和橡叶,混合著街上淡淡汽油的那种嗅觉,那么强烈,几乎忘了童年,十几岁的孩子,自己也曾经拥有一片大树,和直径千哩的大陆性冬季,只是那时,祖国覆盖我像一条旧棉被,四万万人挤在一张大床上,一点也没有冷的感觉。现在,站在南十字架下,背负着茫茫的海和天,企鹅为近,铜驼为远,那样立着,引颈企望着企望着长安,洛阳,金陵,将自己也立成一头企鹅。只是别的企鹅都不怕冷,不像这一头啊这么怕冷。

  怕冷。怕冷。旭日怎么还不升起?霜的牙齿已经在咬我的耳朵。怕冷。三次去美国,昼夜倒轮。南来澳洲。寒暑互易。同样用一枚老太阳,怎么有人要打伞,有人整天用来烘手都烘不暖?而用十字星来讲脚,是一夜也烘不成梦的啊。

  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于雪梨

  鬼雨3

  (一)

  “请问余光中先生在家吗?噢,您就是余先生吗?这里是台大医院小儿科病房。我告诉你噢,你的小宝宝不大好啊,医生说他的情形很危险……什么?您知道了?您知道了就行了。”

  “喂,余先生吗?我跟你说噢,那个小孩子不行了,希望你马上来医院一趟……身上已经出现黑斑,医生说实在是很危险了……再不来,恐怕就……”

  “这里是小儿科病房,我是小儿科黄大夫……是的,你的孩子已经……时间是十二点半,我们曾经努力急救,可是……那是脑溢血,没有办法。昨夜我们打了土霉素,今天你父亲守在这里……什么?你就来办理手续?好极了,再见。”

  (二)

  “今天我们要读莎士比亚的一首挽歌FearNoMore.翻开诗选,第五十三页。这是莎士比亚晚年的作品Cymbeline里面摘出来的一首挽歌。你们读过Cymbeline.吗?据说丁尼生临终之前读的一卷书,就是Cymbeline.这首诗咏叹的是生的烦恼,和死的恬静,生的无常,和死的确定。它咏叹的是死的无所不在,无所不容(死就在你的财边)。前面三段是沉思的,它们泛论死亡的omnipresence和omnipotence,最后一段直接对死者而言,像是念咒,有点‘孤魂野鬼,不得相犯,呜呼哀哉尚飨!’的味道。读到这里,要朗声而吟,像道土诵经超渡亡魂那样。现在,听我读:

  “你们要是夜行怕鬼,不妨把莎老头子这段诗念出来壮壮胆。这没有什么好笑的。再过三十年,也许你们会比较欣赏这首诗。现在我们再从头看起。第一段说,你死了,你再也不用怕太阳的毒焰,也不用畏惧冬日的严寒了(那孩子的痛苦已经结束)。哪怕你是金童玉女,是Aothonyperkins或者SandraDee,到时候也不免像烟囱扫帚一样,去拥抱泥土。噢,这实在没有什么好笑。不到半个世纪。这间教室里的人都变成一堆白骨,一把青丝,一片碧森森的磷光(那孩子三天,仅仅是三天啊,停止了呼吸)。对不起,也许我不应该说得这么可怕,不过,事实就是如此(我刚从雄辩的太平间回来)。青春从你们的指隙潺潺地流去,那么昂贵,那么甜美的青春(停尸间的石脸上开不出那种植物)!青春不是长春藤,让你像戴指环一样戴在手上。等你们老些,也许你们会握得紧些,但那时你们只抓到一些痛风症和糖尿病,一些变酸了的记忆。即使把满头的白发编成渔网,也网不住什么东西……

  “一来这里,我们就打结,打一个又一个的结,可是打了又解,解了再打,直到死亡的边缘。在胎里,我们就和母亲打一个死结。但是护士的剪刀在前,死亡的剪刀在后(那孩子的脐带已经解缆,永远再看不到母亲)。然后我们又忙着编织情网,然后发现神话中的人鱼只是神话,爱情是水,再密的网也网不住一滴湛蓝……

  “这世界,许多灵魂忙着来,许多灵魂忙着去。来的原来都没有名字,去的,也不一定能留下名字。能留下一个名字已经不容易,留下一个形容词,像Shakespearean,更难。我来。我见。我征服。然后死亡征服了我。(那孩子,那尚未睁眼的孩子,什么也没有看见)这一阵,死亡的黑氛很浓。Pauline请你把窗子关上。好冷的风!这似乎是他的丰年。一位现代诗人(他去的地方无所谓古今)。一位末代的孤臣(春草年年绿,王孙归不归)。一位考古学家(不久他就成考古的对象了)。

  “莎士比亚最怕死。一百五十多首十四行诗,没有一首不提到死,没有一首不是在自我安慰。毕竟,他的蓝墨水冲淡了死亡的黑色。可是他仍然怕死,怕到要写诗来诅咒侵犯他骸骨的人们。千古艰难惟一死,满口永恒的人,最怕死。凡大天才,没有不怕死的。愈是天才,便活得愈热烈,也愈怕丧失它。在死亡的黑影里思想着死亡,莎士比亚如此。李贺如此。济慈和狄伦·汤默斯亦如此。啊,我又打岔了……?怎么已经是下课铃了?(怎么已经是下课铃了?)

  “再见,江玲,再见,Carmen,再见,Pearl。这雨怎么下不停的?谢谢你的伞,我有雨衣。.他的丧钟。江玲再见。女孩子们再见!”

  (三)

  南山何其悲,鬼雨洒空草。雨在海上落着。雨在这里的草坡上落着。雨在对岸的观音山落着。雨的手很小,风的手帕更小,我腋下的小棺材更小更小。小的是棺材里的手。握得那么紧,但什么也没有握住,除了三个雨夜和雨天。潮天湿地。宇宙和我仅隔层雨衣。雨落在草坡上。雨落在那边的海里。海神每小时摇他的丧钟。

  “路太滑了。就埋在这里吧。”

  “不行。不行。怎么可以埋在路边?”

  “都快到山顶了,就近找一个角落吧。哪,我看这里倒不错。”

  “胡说!你脚下踩的不是基石?已经有人了。”

  “该死!怎么连黄泉都这样挤!一块空地都没有。”

  “这里是乱葬岗呢。好了好了,这里有四尺空地了。就这里吧,你看怎么样?要不要我帮你抱一下棺材?”

  “不必了,轻得很。老侯,就挖这里。”

  “怎么这一带都是葬的小朋友?你看那块碑!”

  顺着白帆指的方向,看见一座五尺长的隆起的小坟。前面的碑上,新刻红漆的几行字:

  民国四十七年七月生

  民国五十二年九月殁

  爱女苏小菱之墓

  母孙婉宜

  父苏鸿文

  “那边那个小女孩还要小,”我把棺材轻轻放在墓前的青石案上。“你看这个。四十九年生。五十一年殁。好可怜。好可怜。唉,怎么有这许多小幽灵。死神可以在这里办一所幼稚园了。”

  “那你的宝宝还不够人园的资格呢。他妈妈知不知道?”

  “不知道。我暂时还不告诉她。唉,这也是没有缘分,我们要一个小男孩。神给了我们一个,可是一转眼又收了回去。”

  “你相信有神?”

  “我相信有鬼。你看过我译的《缪思在地中海》没有?雪莱在一年之内,抱着两口小棺材去墓地埋葬……”

  “小时候我有个初中同学,生肺病死的。后来我每天下午放学,简直不敢经过他家门口。天一黑,他母亲就靠在门口,脸又瘦又白,看见我走过,就死盯着我,嘴里念念有词,喊她儿子的名字。那样子,似笑非笑,怕死人!她儿子秋天死的。她站在白杨树下,每天傍晚等我。今年的秋天站到明年的秋天,足足喊了她儿子三年。后来转了学,才算躲掉这个巫婆……话说回来,母亲爱儿子,那真是怎么样也忘不掉的。”

  “那是在哪里的时候?”

  “丰都县。现在我有时还梦见她。”

  “梦见你同学?”

  “不是。梦见他妈妈。”

  上风处有人在祭坟。一个女人。哭得怪凄厉地。荨麻草在雨里直霎眼睛。一只野狗在坡顶边走边嗅。隐隐地,许多小亡魂在呼唤他们的姆妈。这里的幼稚国冷而且潮湿,而且没有人在做游戏。只有清明节,才有家长来接他们回去。正是下午四点,吃点心的时候。小肚子们又冷又饿哪。海神按时敲他的丧钟。无所谓上课。无所谓下课。虽然海神鼓凄其的丧钟,按时。

  “上午上的什么课?”

  “英诗,莎士比亚的Fea rNoMore和Full Fathom Five.同学们不知道为什么要选这两首诗。好了,好了,够深了。轻一点,轻一点,不要碰……”

  大铲大铲的黑泥扑向土坑。很快地,白木小棺便不见了。我的心抖了一下。一扇铁门向我关过来。

  “回去吧。”我的同伴在伞下喊我。

  (四)

  文兴:接到你自雪封的爱奥华城寄来的信,非常为你高兴。高兴你竟在零下的异国享受熊熊的爱情。握着小情人的手,踏过白晶晶的雪地,踏碎满地的黄橡叶子。风来时,翻起大衣的貂皮领子,看雪花落在她的帽沿上。我可以想见你的快意,因为我也曾在那座小小的大学城里,被禁于六角形盖成的白宫。易地而居,此心想必相同。

  我却因在森冷的雨季之中。有雪的一切烦恼,但没有雪的爽白和美丽。湿天潮地,雨气蒸浮,充盈空间的每一个角落。木麻黄和犹加利树的头发全湿透了,天一黑,交叠的树影里拧得出秋的胆汁。伸出脚掌,你将踩不到一寸于土。伸出手掌,凉蠕蠕的泪就滴入你的掌心。太阳和太阴皆已篡位。每一天都是日蚀。每一夜都是月蚀。雨云垂翼在这座本就无欢的都市上空,一若要孵出一只凶年。长此以往,我的肺里将可闻纳群的悲吟,蟑螂亦将顺我的脊椎而上。

  在信里你曾向我预贺一个婴孩的诞生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。我只能告诉你,那婴孩是诞生了,但不在这屋顶下面。他屋顶比这矮小得多。他睡得很熟,在一张异常舒适的小榻上。总之我已经将他全部交给了户外的雨季。那里没有门牌,也无分昼夜。那是一所非常安静的幼稚园,没有秋千,也没有荡船。在一座高高的山顶,可以俯瞰海岸。海神每小时摇一次铃当。雨地里,腐烂的薰草化成萤,死去的萤流动着神经质的碧磷。不久他便要捐给不息的大化,汇入草下的冻土,营养九茎的灵芝或是野地的荆棘。扫墓人去后,旋风吹散了纸马,马踏着云。秋坟的络丝娘唱李贺的诗,所有的耳朵都凄然竖起。百年老(号鸟)修炼成木魅,和山魈争食祭坟的残肴。蓦然,万籁流窜,幼稚国恢复原始的寂静。空中回荡着诗人母亲的厉斥: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!

  最反对写诗的总是诗人的母亲。我的母亲已经不能反对我了。她已经在浮图下聆听了五年,听殿上的青铜钟摇撼一个又一个的黄昏,当幽魂们从塔底啾啾地飞起,如一群畏光的蝙蝠。母亲。母亲。最悦耳的音乐该是木鱼伴奏着铜磬。雨在这里下着。雨在远方的海上下着。雨在公墓的小坟顶,坟顶的野雏菊上下着。雨在母亲的塔上下着。雨在海峡的这边下着雨在海峡的那边,也下着雨。巴山夜雨。雨在二十年前下着的雨在二十年后也一样地下着,这雨。桐油灯下读古文的孩子。雨下得更大了。雨声中唤孩子去睡觉的母亲。同一盏桐油灯下,为我扎鞋底的母亲。氧化成灰烬的,一吹就散的母亲。巴山的秋雨涨肥了秋池。少年听雨巴山上。桐油灯支撑黑穹穹的荒凉。(而今听雨僧庐下,鬓已星星也?)中年听雨,听鬼雨如号,淋在孩子的新坟上,淋在母亲的古塔上,淋在苍茫的回忆之上。雨更加猖狂。屋瓦腾腾地跳着。空屋的心脏病忐忑到高潮。妻在产科医院的楼上,听鬼雨叩窗,混合著一张小嘴喊妈妈的声音。父亲辗转在风湿的床上,咳声微弱,沉没在滚浪的雨声之中。一切都离我恁远,今夜,又离我恁近。今夜的雨里充满了鬼魂。湿淳漓,阴沉沉,黑森森,冷冷清清,惨惨凄凄切切。今夜的雨里充满了寻寻觅觅,今夜这鬼雨。落在莲池上,这鬼雨,落在落尽莲花的断肢上。连莲花也有诛九族的悲剧啊。莲莲相连,莲瓣的千指握住了一个夏天,又放走了一个夏天。现在是秋夜的鬼雨,哗哗落在碎萍的水面,如一个乱发盲睛的萧邦在虐待千键的钢琴。许多被鞭答的灵魂在雨地里哀求大赦。魑魅呼喊着魍魉回答着魑魅。月蚀夜,迷路的白狐倒毙,在青狸的尸旁。竹黄。池冷。芙蓉死。地下水腐蚀了太真的鼻和上唇。西陵下,风吹雨,黄泉酝酿着空前的政变,芙蓉如面。蔽天覆地,黑风黑雨从破穹破苍的裂隙中崩溃了下来,八方四面,从罗盘上所有的方位向我们倒下,捣下,倒下。女娲炼石补天处,女娲坐在彩石上绝望地呼号。石头记的断线残编。石头城也泛滥着六朝的鬼雨。郁孤台下,马嵬坡上,羊公碑前,落多少行人的泪。也落在湘水。也落在潇水。也落在苏小小的西湖。黑风黑雨打熄了冷翠烛,在苏小小的小小的石墓。潇潇的鬼雨从大禹的时代便潇潇下起。雨落在中国的泥土上,丽渗入中国的地层下。中国的历史浸满了雨渍。似乎从石器时代到现在。同一个敏感的灵魂,在不同的躯体里忍受无尽的荒寂和震惊。哭过了曼卿,滁州太守也加入白骨的行列。哭湿了青衫,江州司马也变成苦竹和黄芦。即使是王子乔,也带不走李白和他的酒瓶。今夜的雨中浮多少蚯蚓。

  这已是信笺的边缘了。盲目的夜里摸索着盲目的风雨。一切都黯然,只有胡髭在唇下茁长。明晨,我剃刀的青刀将享受一顿丰收的早餐。这轻飘飘的国际邮简,亦将冲出厚厚的雨云,在孔雀蓝的晴脆里向东飞行了。

  光中十二月九日

 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日

  不朽,是一堆顽石?4

  那天在悠悠的西敏古寺里,众鬼寂寂,所有的石像什么也没说。游客自纽约来,游客自欧陆,左顾右盼,恐后争先,一批批的游客,也吓得什么都不敢妄说。岑寂中,只听得那该死的向导,无礼加上无知,在空厅堂上指东点西,制造合法的噪音。十个向导,有九个进不了天国。但最后,那卑微继续的噪音,亦如历史上大小事件的骚响一样,终于寂灭,在西敏古寺深沉的肃穆之中。游客散后,他兀自坐在大理石精之间,低回久不能去。那些石精铜怪,百魄千魂的噤嘿之中,自有一种冥冥的雄辩,再响的噪音也辩它不赢,一层深似一层的阴影里,有一种音乐,灰朴朴地安抚他敏感的神经。当晚回到旅舍,他告诉自己的日记:“那是一座特大号的鬼屋。徘徊在幽光中,被那样的鬼所祟,却是无比的安慰。大过瘾。大感动。那样的被祟等于被祝福。很久,没有流那样的泪了。”

  说它是一座特大号的鬼屋,一点也没错。在那座嵯峨的中世纪古寺里,幢幢作祟的鬼魂,可分三类。掘墓埋骨的,是实鬼。立碑留名的,是虚鬼。勒石供像的一类,有虚有实,无以名之,只好叫它做石精了。而无论是据墓为鬼也好,附石成精也好,这座石寺里的鬼籍是十分杂乱的。帝王与布衣,俗众与憎侣,同一拱巍巍的屋顶下,鼾息相闻。高高低低,那些嶙峋的雕像,或立或坐,或倚或卧,或镀金,或敷彩,异代的血肉都化为同穴的冷魂,一矿的顽块。李白所说“屈平词赋悬日月,楚王台榭空山丘”,在此地并不适用。在西敏寺中,诗人一隅独拥,固然受百代的推崇,而帝王的墓穴,将相的遗容,也遍受四方的游客瞻仰。一九六六年,西敏寺庆祝立专九百年,宣扬的精神正是“万民一体”。

  西敏寺的位置,居伦敦的中心而稍稍偏南,诗人史宾塞笔下的“风流的泰晤士河”在其东缓缓流过,华兹华斯驻足流过的西敏寺大桥凌乎波上,在寺之东北。早在公元七世纪初年,这块地面已建过教堂。一○六五年,敕建西敏寺的英王,号称“忏悔的爱德华”。次年诺曼第公爵威廉北渡海峡,征服了大不列颠,那年的耶诞节就在西敏寺举行加冕大典,成为法裔的第一任英王。从此,在西敏寺加冕,成了英国宫廷的传统,而历代的帝王卿相高僧名将皇后王子等等,也纷纷葬在寺中,不葬在此地的,也往往立碑勒铭,以志不忘。西敏寺,是一座大理石砌的教堂,七色的玻璃窗开向天国,至今仍是英国人每日祈祷的圣殿。但同时是一座石气阴森阳光罕见的博物巨馆,石椁铜棺,拱门回廊,无一不通向死亡,无一不通向幽喑的过去。

  对于他,西敏古寺不止是这些。坐在南翼大壁画前的古木排椅上,两侧是历代诗人的雕像,凌空是百呎拱柱高举的屋顶,远眺北翼,历代将相成排的白石立像尽处是所罗门的走廊,其上是宜径廿呎的蔷薇圆窗,七彩斑斓的蔷瓣上,十一使徒的绘像,集花了上界的天光——这么坐着,仰望着,恍恍惚惚,神游于天人之际,西敏寺就是一部立体的英国历史,就是一部,尤其是对于他,石砌的英国文学史。

  不敢高声语,恐惊天上人。诗人之隅,他是屏息敛气,放轻了脚步走进来的。忽然他已经立在诗魂蠢动的中间,四周,一尊尊的石像,顶上,一方方的浮雕,脚下,一块接一块的纪念碑平嵌于地板,令人落脚都为难。天使步踌躇,妄人踹莫顾,他低吟起颇普的名句来。似曾相识的那许多石像,逼近去端详,退后来打量,或正面瞻仰,或分行侧望,或碑文喃喃以沉吟,或警句津津而冥想,诗人虽一角,竟低回了两个小时。终于在褐色的老木椅上坐下来,背着哥德斯密司的侧面浮雕,仰望着崇高的空间怔怔出神。六世纪的英诗,巡礼两小时。那么多的形象,联想,感想,疲了,眼睛,酸了,肩颈,让心灵慢慢去调整。

  最老的诗魂,是六百多岁的乔叟。诗人晚年贫苦,曾因负债被告,乃戏笔写了一首谐诗,向自己的阮羹诉穷。亨利四世读诗会意,加赐乔叟年俸。不到几个月,乔叟却病死在寺侧一小屋中,时为一四○○年十月二十五日。寺方葬他在寺之南翼,尸体则由东向的侧门抬入。但身后之事并未了结。原来乔叟埋骨圣殿,不是因为他是英诗开卷的大师,或什么“英诗之父”之类的名义——那都是后来的事——而是因为他做过朝官,当过宫中的工务总监,死前的寓所又恰是寺方所赁。七十多年后,凯克斯敦在南翼墙外装置了英国第一架印刷机,才向专方请准在乔叟墓上刻石致敬,说明墓中人是一位诗人。又过了八十年的光景,英国人对自己的这位诗翁认识渐深,乃于一五五六年,把乔叟从朱艾敦此时立像的地点,迁葬于今日游客所瞻仰的新墓。当时的诗人名布礼根者,更为他嵌立一方巨碑,横于硕大典丽的石棺之上,赫赫的诗名由是而彰,其后又过百年,大诗人朱文敦提出“英诗之父,或竟亦英诗之王”之说,乔叟的地位更见崇高。所谓寂寞身后事,看来也真不简单。盖棺之论论难定,一个民族,有时要看上几十年几百年,才看得清自己的诗魂。

  乔叟死后二百年,另一位诗人葬到西敏寺来。一五九八年的耶诞前夕,史实塞从兵燹余烬的爱尔兰逃来伦敦,贫病交加,不到一月便死了。亲友遵他遗愿,葬他于乔叟的墓旁,他的棺木入寺,也是经由当年的同一道侧门。据说写诗吊他的诗友,当场即将所写的诗和所用的笔一齐投入墓中陪葬。直到一六二○年,杜赛特伯爵夫人才在他墓上立碑纪念,可见史宾塞死时,诗名也不很隆。

  其实盛名即如莎士比亚,盖棺之时,也不是立刻就被西敏寺接纳的。英国最伟大的诗人,死于一六一六年,却要等到一七四○年,在寺中才有石可托。一六七四年米尔顿死时,清教徒的革命早已失败,在政治上,米尔顿是一个失势的叛徒。时人报道他的死讯,十分冷淡,只说他是“一个失明的老人,书写拉丁文件维生”。六十三年之后,他长发垂肩的半身像才高高俯临于诗人之隅。

  西敏寺南翼这一角,成为名诗人埋骨之地,既始于乔叟与史宾塞,到了十八世纪,已经相沿成习。一七一一年,散文家艾迪生在《阅世小品》里已经称此地为“诗人之苑”,他说:“我发现苑中或葬诗人而未立其碑,或有其碑而未葬其人。”至于首先使用“诗人之隅”这名字的,据说是后来自己也立碑其间的哥德斯密司。

  诗人之隅的形成,是一个缓慢的传统而且不规则。说它是石砌的一部诗史吧,它实在建得不够严整。时间那盲匠运斤成风,鬼斧过处固然留下了核目的神工,失手的地方也着实不少。例如石像罗列,重镇的诗魁文豪之间就缭绕着一缕缕虚魅游魂,有名无实,不,有石无名,百年后,犹飘飘浮浮没有个安顿。雪莱与济慈,有碑无像。柯立基有半身像而无碑。相形之下,普赖尔(Matthew Prior)不但供像立碑,而且天使环侍,独据一龛,未免大而无当了。至于谢德威尔(Thomas Shadwell)不但浮雕半身,甚且桂冠加顶,帷饰俨然,乍睹之下,他不禁哑然失笑,想起的,当然是朱艾敦那些断金削玉冷锋凛人的千古名句。朱艾敦的讽刺诗犹如一块坚冰,谢德威尔冥顽的形象急冻冷藏在里面,透明而凝安。谢德威尔亦自有一种不朽,但这种不朽不是他自己光荣挣来的,是朱艾敦给骂出来的,算是一种反面的永恒,否定的纪念吧。跟天才吵架,是没有多大好处的。

  诗人之隅,不但是历代时尚的记录,更是英国官方态度的留影。拜伦生前名闻全欧,时誉之隆,当然有资格在西敏寺中立石分土,但是他那叛徒的形象,法律,名教,朝廷,皆不能容,注定他是要埋骨异乡。浪漫派三位前辈都安葬本土,三位晚辈都魂游海外,叶飘飘而归不了根,拜伦死时,他的朋友霍普浩司出面呼吁,要葬他在西敏寺里而不得。其后一个半世纪,西敏寺之门始终不肯为拜伦而开。十九世纪末年,又有人提议为他立碑,为住持布瑞德礼所峻拒,引起一场论战。直到一九六九年五月,诗人之隅的地上才算为这位浪子奠了一方大理石碑,上面刻着:“拜伦勋爵,一八二四年逝于希腊之米索郎吉,享年三十六岁。”英国和她的叛徒争吵了一百多年,到此才告和解。激怒英国上流社会的,是一个魔鬼附身的血肉之驱,被原谅的,却是一堆白骨了。

  本土的诗人,魂飘海外,一放便是百年,外国的诗客却高供在像座上,任人膜拜,是诗人之隔的另一种倒置。莎士比亚,米尔顿,布雷克,拜伦,都要等几十年甚至百年才能进寺,新大陆的朗费罗,死后两年便进来了。丁尼生身后的柱石上,却是澳洲的二流诗人高登(A.L.Gordon)。颇普不在,他是天主教徒。洛里爵士也不在,他已成为西敏宫中的冤鬼。可是大诗人叶慈呢,他又在哪里?

  甚至诗人之隅的名字,也发生了问题。南翼的这一带,鬼籍有多么零乱。有的鬼实葬在此地,墓上供着巍然的雕像,像座刻着堂皇的碑铭,例如朱艾敦,约翰逊,江森。至于葬在他处的诗魂,有的在此只有雕像和碑铭,例如华兹华斯和莎翁,有的有像无碑,例如柯立基和史考特,有的有碑无像,例如拜伦和奥登。生前的遭遇不同,死后的待遇也相异,这些幽灵之中,附诗魂之外,尚有散文家、小说家、戏剧家、批评家、音乐家、学者、贵妇、僧侣和将军,诗人的一角也不尽归于诗人。大理石的殿堂,碑接着碑,雕像凝望着雕像,深刻拉丁文的记忆英文的玄想。圣乐绕梁,犹缭绕韩德尔的雕像。哈代的地碑毗邻狄更司的地碑。麦考利偏头侧耳,听远处,历史迂缓的回音?巧舌的名伶,贾礼克那样优雅的手势,掀开的绒幕里,是哪一出悲壮的莎剧?

  而无论是雄辩滔滔或情话喃喃,无论是风琴的圣乐起伏如海潮,大理石的听众,今天,都十分安宁,冷石的耳朵,白石的盲瞳,此刻都十分肃静。游客自管自来去,朝代自管自轮替,最后留下的,总是这一方方、一棱棱、一座座,坚冷凝重的大理白石,日磋月磨,不可磨灭的石精石怪永远祟着中古这厅堂。风晚或月夜,那边的老钟楼当当敲罢十二时,游人散尽,寺僧在梦魇里翻一个身,这时,石像们会不会全部醒来,可惊千百对眼瞳,在暗处矍矍复眈眈,无声地旋转,被不朽罚站的立像,这时,也该换一换脚了。

  因为古典的大理石雕像,在此地正如在他处一样,眼虽睁而无瞳如盲。传神尽在阿堵,画龙端待点睛。希腊人放过这灵魂的,一任它空空茫茫面对着大荒,真是聪明,因为石像所视不是我们的世界,原不由我们向那盈寸间去揣摩,妄想。什么都不说的,说得最多。倚柱支颐,莎翁的立姿,俯首沉吟,华兹华斯的坐像,朱艾敦的儒雅,米尔顿的严肃,诗人之隅大大小小的石像,全身的,半身的,侧面浮雕的,全盲了那对灵珠,不与世间人的眼神灼灼相接。天人之间原应有一堵墙,哪怕是一对空眶。

  死者的心声相通,以火焰为舌,

  活人的语言远不可接。

  所以隐隐他感到,每到午夜,这一对对伪装的盲睛,在暗里会全部活起来,空厅里一片明灭的青磷。但此刻正是半下午,寺门未闭,零落的游客三三两两,在厅上逡巡犹未去。

  也就在此时,以为览尽了所有的石块,一转过头去,布雷克的青铜半身像却和他猛打个照面!刚强坚硬的圆头颅光光,额上现两三条纹路像凿在绝壁上,眉下的岩穴深深,睁两只可怖的眼睛,瞳孔漆漆黑,那眼神惊愕地眺出去,像一层层现象的尽头骤见到,预言里骇目的远景,不忍注目又不能不逼视。雕者亦惊亦怒,铜像亦怒亦惊,鼻脊与嘴唇紧闭的棱角,阴影,塑出瘦削的颊骨沉毅的风神。更瘦更刚是肩胛骨和宽大的肩膀,头颅和颈项从其上挺起矗一座独立的顽岗。先知就是那样。先知的眼睛是两个火山口近处的空气都怕被灼伤。惶惶然他立在那铜像前,也怕被灼伤又希望被灼伤。于是四周的石像都显得太驯服太乖太软弱太多脂肪,锁闭的盲瞳与盲瞳之间唯有这铜像瞑目而裂眦。古典脉脉。现代眈眈。

  铜像是艾普斯坦的杰作。千座百座都兢兢仰望过,没一座令他悸栗震动像这座。布雷克默默奋斗了一生,老而更贫,死后草草埋彭山的荒郊,墓上连一块碑也未竖。生前世人都目他为狂人,现在,又追认他为浪漫派的先驱大师,既叹其诗,复惊其画。艾普斯坦的雕塑,粗犷沉雄出于罗丹,每出一品,辄令观者骇怪不安。这座青铜像是他死前两年的力作,那是一九五七年,来供于诗人之隅,正是布雷克诞生的两百周年。承认一位天才,有时需要很久的时间。

  诗人之隅虽为传统的圣地,却也为现代而开放。现代诗人在其中有碑题名者,依生年先后,有哈代,吉普林,梅士菲尔,艾略特,奥登。如以对现代诗坛的实际影响而言,则尚有布雷克与霍普金斯。除了布雷克立有雕像之外,其他六人的长方形石碑都嵌在地上。年代愈晚,诗人之隅更供置石像便愈少空间,鬼满为患,后代的诗魂只好委屈些,平铺在地板上了。哈代的情形最特别:他之入葬西敏寺,小说家的身份恐大于诗名,同时,葬在寺里,是他的骨灰,而他的心呢?却照他遗嘱所要求,是埋在道且斯特的故乡。艾哈特和奥登,死后便入了诗人之隅,足证两人诗名之盛。而英国的政教也不厚古人而薄今人。奥登是入寺的最后一人。他死于一九七三年九月,葬在奥地利。第二年十月,他的地碑便在西敏寺揭幕,由桂冠诗人贝吉曼献上桂冠。

  下一位可轮到贝吉曼自己?奥登死时才六十六岁,贝吉曼今年却已过七十。他从东方一海港来乔叟和莎翁的故乡,四十多国的作家也和他一样,自热带自寒带的山城与水港,济慈的一笺书,书中的一念信仰,群彦倜傥要仔细参详。七天前也是一个下午,他曾和莎髯的诗苗诗裔分一席讲坛;右侧是白头怒发鹰颜矍然的史班德,再右,是清瘦而易愠的罗威尔,半被他挡住的,是贝吉曼好脾气的龙钟侧影。罗威尔是美国人,虽然西敏寺收纳过朗费罗,亨利·詹姆斯,艾略特等几位美国作家,看来诗人之隅难成为他的永久户籍,然则史班德的鹰隼,贝吉曼的龙钟,又如何?两人都有可能,贝吉曼的机会也许更大,但两人都不是一代诗宗。史班德崛起于三十年代,一次与奥登齐名,并为牛津出身的左翼诗人。四十年的文坛和政局,尘土落定,愤怒的牛津少年,一回头已成历史——出征时那批少年誓必反抗法西斯追随马克思,到半途旗摧马蹶壮士齐回头,遥挥手,别了那眩目而不验的神。TheGodThatFailed!奥登去花旗下,作客在山姆叔叔家,佛洛伊德,祈克果,一路拜回去回到耶稣。戴路易斯继梅士菲尔做桂冠诗人,死了已四年。麦克尼斯做了古典文学教授,进了英国广播公司,作声已十三载。牛津四杰只剩下茕茕这一人,老矣,白发皑皑的诗翁坐在他右侧,喉音苍老迟滞中仍透出了刚毅。四十年来,一手挥笔,一手麦克风,从加入共产党到诀别马列,文坛政坛耗尽了此生。而缪思呢,是被他冷落了,二十年来已少见他新句。诗句,已落在臭登下,传诵众口又不及贝吉曼,史班德最后的地址该不是西敏寺。诗人之隅,当然也不是梁思的天秤,铢两悉称能鉴定诗骨的重轻,里面住的诗魂,有一些,不如史班德远甚。诗人死后,有一块白石安慰荒土,也就算不寂寞了,有一座大教堂峥嵘而高,广蔽历代的诗魂把栩栩的石像萦绕,当然更美好,但一位诗人最大的安慰,是他的诗句传诵于后世,活在发烫的唇上快速的血里,所谓不朽,不必像大理石那样冰凉。

  可是那天下午,南翼那高挺的石柱下坐着,四周的雕像那么宁静地守着,他回到寺深僧肃的中世纪悠悠,缓缓地他仰起脸来仰起来,那样光灿华美的一周又一扇玻璃长窗更上面,猗猗盛武是倒心形的蔷薇巨窗天使成群比翼在窗口飞翔。耿耿诗魂安息在这样的祝福里,是可羡的。十九世纪初年,华兹华斯的血肉之身还没有僵成冥坐的石像,丁尼生,白朗宁犹在孩提的时代,这座哥德式的庞大建筑已经是很老很老了——烟薰石黑,七色斑斑黑线勾勒的厚窗蔽暗了白昼。涉海来拜的伊尔文所见的西敏寺,是“死神的帝国:死神冠冕俨然,坐镇他宏伟而阴森的宫殿,笑做人世光荣的遗迹,把尘土和遗忘满布在君王的碑上”。今日的西敏寺,比伊尔文凭吊时更老了一百多岁,却已大加刮磨清扫:雕门镂扉,铜像石碑,色彩凡有剥落,都细加髹绘,玻璃花窗新镶千扇,烛如复瓣的大吊灯,一蕊蕊一簇族从高不可仰的屋顶拱脊上一落七八丈当头悬下来,隐隐似空中有飘渺的圣乐,啊这永生的殿堂。

  对诗人自己说来,诗,只是生前的浮名,徒增扰攘,何足疗饥,死后即使有不朽的远景如蜃楼,墓中的白骸也笑不出声来。正如他,在一个半岛的秋夜所吟:

  倘那人老去还不忘写诗

  灯就陪他低诵又沉吟

  身后事付乱革与繁星但对于一个民族,这却是千秋的盛业,诗柱一折,文启岌岌乎必将倾。无论如何,西敏寺能辟出这一隅来招诗魂,供后人仰慕低回,挹不老桂枝之清芳,总是多情可爱的传统。而他,迢迢自东方来,心香一缕,来爱德华古英王的教堂,顶礼的不是帝后的陵寝与僵像,世胄的旌旗,将相的功勋,是那些漱齿犹香触舌犹烫的诗句和句中吟啸歌哭的诗魂。怅望异国,萧条异代,伤心此时。深阒隔世的西敏古寺啊。寺门九重石壁外面是现代。卫星和巨无霸,Honda和Minolta的现代。车塞于途,人囚于市,鱼死于江海的现代。所有的古迹都陷落,蹂躏于美国的旅行团去后又来日本的游客。天罗地网,难逃口号与广告的噪音。月球可登火星可探而有面墙不可攀有条小河不可渡的现代。但此刻,他感到无比的宁静。一切乱象与噪音,纷繁无定,在诗人之隅的永寂里,都已沉淀,留给他的,是一个透明的信念,坚信一首诗的沉默比所有的扩音器加起来更清晰,比机枪的口才野炮的雄辩更持久。坚信文字的冰库能冷藏最烫的激情最新鲜的想象。时间,你带得走歌者带不走歌。

  西敏寺乃消灭万篇释尽众嫌的大堂,千载宿怨在其中埋葬,史家麦科利如此说。此地长眠的千百鬼魂,碑石相接,生前为敌为友,死后相伴相邻,一任慈蔼的遗忘覆盖着,浑沌沌而不分。英国的母体一视同仁,将他们全领了回去,冥冥中似乎在说:“唉,都是我孩子,一起都回来吧,愿一切都被饶恕。”米尔顿革命失败,死犹盲眼之罪人。布雷克殁时,忙碌的伦敦太忙碌,浑然不知。拜伦和雪莱,被拒于家岛的门外,悠悠游魂无主,流落在南欧的江湖。有名的野鬼阴魂总难散,最后是母土心软,一一招回了西敏寺去。到黄昏,所有的鸦都必须归塔。诗人的南翼对公侯的北堂,月桂擎天,同样是为栋为梁,西敏寺兼容的传统是可贵的。他想起自己的家渺渺在东方,昆仑高,黄河长,一百条泰晤士的波涛也注不满长江,他想起自己的家里激辩正高昂,仇恨,是人人上街佩戴的假面,所有的扩音器蝉噪同一个单腔单调,桂叶都编成扫帚,标语贴满屈原的额头。

  出得寺来,伦敦的街上已近黄昏,八百万人的红尘把他卷进去,汇入浮光掠影的街景。这便是肩相摩鹭相接古老又时新的伦敦,西敏寺中的那些鬼魂,用血肉之身爱过,咒过,闹过的名城。这样的街上曾走过孙中山,丘吉尔,马克思,当伦敦较小较矮,满地是水塘,更走过女王的车辇和红氅披肩的少年。四百年后,执节戴冕的是另一个伊丽莎白在白金汉宫,但谁是锦心绣口另一个威廉?在一排犹青的枫树下他回过头去。那灰朴朴的西敏寺,和更为魁伟的国会,夕照里,峻拔的钟楼,高高低低的尖塔纤顶,正托着天色泅蓝和云影轻轻。他向前走去,沿着一排排黑漆的铁栅长栏,然后是班马线和过街的绿灯,红圈蓝杠的地下车标志下,七色鲜丽的报摊水果摊,纪念品商店的橱窗里,一列列红衣黑裤的卫兵,玻璃上映出的却是两个警伯的侧像,高盔发发而束颈。他沿着风车堤缓缓向南走,逆着泰晤士河的东流,看不厌堤上的榆树,树外的近桥和远桥,过桥的双层红巴士,游河的白艇。

  ——水仙水神已散尽,

  泰晤士河啊你悠悠地流,我歌犹未休。

  从豪健的乔叟到聪明的奥登,一江东流水奶过多少代诗人?而他的母奶呢,奶他的汨罗江水饮他的淡水河呢?那年是中国大地震西欧大旱的一年,整个英伦在喘气,惴惴于二百五十年未见的苦旱。圣杰姆斯公园和海德公园的草地,枯黄一片,恰如艾略特所预言,长靠背椅上总有三两个老人,在亢旱的月份桔生待雨。而就在同时一场大台风,把小小的香港答成旋转的陀螺,暴雨急湍,冲断了九广铁路。那晚是他在伦敦最后的一晚,那天是八月最后的一天。一架波音七○七在盖特威克机场等他,不同的风云在不同的领空,东方迢迢,是他的起点和终点。他是西征倦游的海客,一颗心惦着三处的家:一处是新窝,寄在多风的半岛,一处是旧巢,偎在多雨的岛城,多雨而多情,而真正的一处那无所不载的后上,倒显得生疏了,纵乡心是铁砧也经不起三十载的捶打捶打,怕早已忘了他吧,虽然他不能忘记。

  当晚在旅馆的台灯下,他这样结束自己的日记:“这世界,来时她送我两件礼物,一件是肉身,一件是语文。走时,这两件都要还她,一件,已被我用坏,连她自己也认不出来,另一件我愈用愈好,还她时比领来时更活更新。纵我做她的孩子有千般不是,最后我或许会被宽恕,欣然被认做她的孩子。”

  一九七六年十月追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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